全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 黑政办规〔2018〕47号

各市(地)、县(市)人民政府(行署),省政府各直属单位:

    《全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》已经省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实施。


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
2018年8月14日


全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

(2018—2020年)

    为打好转方式调结构攻坚战,紧紧扭住产业项目建设这个根本抓手,抓投资、抓项目、抓招商、抓环境、抓改革开放创新、抓解放思想,推动全省产业项目加快建设,形成新的投资增量,促进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,制定本行动计划。

    一、总体要求和目标
   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,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、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,紧紧围绕做好“三篇大文章”,抓好“五头五尾”,在补短板强弱项上聚焦发力,进一步强化产业项目谋划,加快重点产业项目建设,盘活处置“半截子”工程项目,促进更多产业项目建成投产,扩大有效投资,通过创新工作机制、完善政策措施、落实工作责任、强化监督考核,推动产业项目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,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。
    2018—2020年,全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实现“4个1”和“1出清”目标,即滚动谋划生成储备重点产业项目1000个以上,产业项目谋划总投资达到1万亿元以上,开工建设重点产业项目1000个以上,建成重点产业项目投产1000个以上,“半截子”工程项目实现改造升级和腾笼出清。
    二、主要任务
    (一)实施重点产业项目谋划工程。
    坚持把项目谋划生成储备作为产业项目建设的基础,创新项目谋划思路,压实项目谋划主体责任,加大项目谋划工作力度,力争三年全省滚动谋划生成储备投资2亿元以上重点产业项目1000个以上。
    1.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方向谋划产业项目。按照省委、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,聚焦做好“三篇大文章”、抓好“五头五尾”,重点围绕军民融合、“化尾”“电尾”“食尾”等重点领域谋划生成储备改造升级“老字号”、深度开发“原字号”、培育壮大“新字号”项目,切实增加产业项目储备数量。要坚持远近结合,以即期可发力、短期见成效、长期有带动的方向为切入点,重点在“粮头食尾”“农头工尾”上率先出彩、在军民融合上率先破题、在原生态上率先发力,加快谋划一批食品和农产品深加工、老工业企业升级改造、生态旅游和大健康产业项目。要推动一产三产升级,在延伸农产品加工链条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、推动金融物流科技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、发展旅游健康养老文体休闲等生活性服务业方面增加项目储备,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。
    2.拓展产业项目谋划路径。创新工作思路,开拓项目谋划视野,丰富项目谋划手段,增加项目储备数量。鼓励存量企业实施裂变发展培育项目,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扩量升级。围绕产业链延伸和上下游产品配套生成项目,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。推动军民融合形成项目,提升产业项目技术水平。利用优化优质资源配置引入项目,吸引国内大型企业建设重大项目。加强与专业机构、行业龙头企业合作高起点谋划项目,建设具有前沿技术的产业项目。对接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孵化项目,落地转化科技成果。
    3.落实产业项目谋划任务。坚持产业项目谋划与各地经济规模相匹配原则,哈尔滨、大庆、齐齐哈尔、牡丹江、佳木斯、绥化等主要城市在项目谋划上要有更大担当,更好的发挥省会城市示范作用、释放中心城市带动作用,激活周边区域要素,促进区域协同发展。资源型地区要强化转型发展,煤城突出现代煤化工和非煤替代产业项目谋划工作,林区突出生态旅游、林下资源开发、绿色有机食品等项目储备。沿边地区要发挥地缘优势,突出开发外向型产业项目。按照各地2015年至2017年经济总量占全省的比重,并考虑各地间的适度均衡,确定各地三年谋划产业项目最低目标,鼓励各地超额完成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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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4.建立全省重点产业项目储备库。省发改委牵头组织建立全省产业项目谋划储备库,各地、各有关部门谋划的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全部入库,对其中2亿元以上谋划项目实施台账式管理、报账式登记、动态式监测、落地式考核。加强对入库的项目可行性分析,提高项目谋划质量。每两月一次申报新增谋划项目,报送已入库项目前期工作进展,对调出的项目说明理由。加强入库项目宣传推介工作,通过报刊、电视、网站、微信、招商说明会等多种渠道,及时做好储备项目的发布推介,吸引社会投资者洽谈对接,推动谋划项目落地建设。

    (二)实施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工程。
    发挥省重点产业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,围绕“三篇大文章”确定高质量项目,在省级层面集中推进,三年内开复工建设省重点产业项目1000个以上,带动全省产业项目加快建设。
    1.筛选确定省重点产业项目。围绕“三篇大文章”、科技成果转化、培育新增长领域等方面,突出国内有总需求增长空间和我省有供给优势、经济效益好的产业,每年筛选确定一批科技含量高、市场竞争力强、示范带动作用好、税收贡献大的产业项目纳入省重点产业项目,在省级层面集中推进。省重点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在2亿元以上,对技术改造、食品制造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项目,适度放宽投资规模要求。按照项目合理建设周期安排项目年度投资计划,切实提高省重点产业项目年度投资比例,确保项目尽早建成投产。
    2.落实各地目标任务。按照各地2015年至2017年经济总量占全省的比重,并考虑各地间适度均衡,确定各地三年开复工省重点产业项目最低目标,对超额完成任务的市地,在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奖励。2018年省重点产业项目共339个,年度计划投资622.7亿元。要进一步加大省重点产业项目推进力度,加快大庆石化炼油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项目、隆鹏焦化升级改造、宝泰隆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、伊品玉米深加工等项目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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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3.建立“双跟踪、双考核”制度。对省重点产业项目投资完成情况、建设形象进度进行同步跟踪,按月统计监测项目投资完成情况,并通过照片、视频等信息技术跟踪项目建设进展,及时掌握项目建设动态。年底实行“双考核”,既要考核各地省重点产业项目年计划完成情况,也对各地省重点产业项目个数和年度投资额,与当地经济总量占全省比重进行挂钩考核。
    4.加强项目督导服务。建立完善全省重点产业项目统计监测体系,印发监测报告,及时发布项目建设动态情况。建立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定期通报制度,坚持问题导向,按季度向全省发布省重点产业项目进展情况,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。加强对省重点产业项目跟踪服务,各市地要设立工作专班,建立项目问题清单和台账,对省重点产业项目逐个研究,明确牵头服务部门,实行“一对一”服务。省直相关部门应认真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,对各地申报的事项,要明确解决路径和时限,切实加以解
决。
    (三)实施“半截子”工程重点项目改造升级和腾笼出清工程。
    积极盘活处置停建停产重点项目闲置资产,推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三年内力争“半截子”工程项目实现改造升级和腾笼出清。
    1.认真制定“半截子”工程产业项目处置方案。各地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,对停工建设一年以上或取得土地、矿产、特许经营权等一年以上未开工的“半截子”工程产业项目,进行全面摸排梳理,逐个项目摸清占用土地和投资完成情况、项目停建的主要原因。坚持企业主体、政府引导、市场配置的原则,充分尊重企业意愿,“一企一策”“一项一策”制定项目盘活处置工作方案,研究多元化盘活处置模式。
    2.支持“半截子工程”盘活升级。对已建设尚未完工的项目,要准确掌握投资者意愿,综合评估项目情况,通过创新条件支持企业追加投资改造、帮助企业寻找重组合作伙伴、开展二次推介招商等方式,推动项目恢复建设,实现凤凰涅槃。
    3.推动盘活无望的闲置资源腾笼出清。对盘活无望和长期“占地不建”“占矿不采”的项目,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,腾出占用的土地、矿产、特许经营权等资源和空间,引入有实力的新投资主体,建设新项目,实现腾笼换鸟。
    (四)重点建成项目投产工程。
    坚持问题导向,有针对性采取有效措施,推动近年来已建成具备投产条件的重大项目尽早投产,形成新的增长点,力争三年间建成投产1000个以上重点产业项目。
    1.释放存量建成项目产能。各地要全面梳理近年来已建成,对具备投产条件但尚未投产的产业项目,从项目产品市场需求变化、投产手续办理、企业流动资金、生产要素保障条件等方面,认真分析未投产的原因,制定问题清单,逐个项目建立工作台账,切实解决实际问题,定期调度进展情况,推动项目尽快投产。
    2.推动新建成项目按期投产。对在统计部门申报竣工而未投产的项目,各地要密切跟踪服务,帮助企业做好生产要素准备工作,及时解决企业生产运行中遇到的困难,支持企业尽早投产。
    3.建立产业项目投产推进工作机制。各地要落实工作责任制,安排专人与项目单位结对子,实行无间隙、零距离服务。组织召开建成投产项目协调会,围绕企业投产过程中难点、热点、重点问题,研究破解方案,完善政策措施,推动项目投产。
    三、保障措施
    为了推动产业项目建设,各地、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,深入开展解放思想、优化环境、招商引资、园区提升、完善政策、强化组织专项行动,加大工作力度,使产业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。
    (一)开展解放思想行动。
    各地、各部门要按照省委、省政府紧紧扭住产业项目建设根本抓手的要求,增强忧患意识和担当精神,进一步解放思想。坚持改革创新,深刻总结分析我省在投资、项目、招商引资方面存在的问题,进一步更新观念,刀刃向内进行自我变革,建立健全促进产业项目建设的体制机制。以黑龙江省与广东省对口合作交流为契机,认真学习广东省的经验,对标先进省份的先进理念和做法,在思想思路层面破题,在方式方法上创新,推动产业项目加快建设。
    (二)开展优化发展环境行动。
    各地、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、省政府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,坚持问题导向,改善硬环境与优化软环境并举,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,促进更多的产业项目在我省落地生根。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进一步简政放权,推动流程革命性再造,全面推进“最多跑一次”,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,以作风大转变促进环境大改善,以环境大改善促进经济大发展。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,避免企业在项目谋划、建设和“半截子”工程处置过程中走弯路。加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,把优质资源配置到有实力、能够在我省建设大项目、发展上下游产业链的企业。建设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,坚守契约精神,增强产业项目投资者的信心。建设诚信守约的人文环境,进一步健全失信惩戒制度,加大对在产业项目建设过程中弄虚作假、失信失职行为的问责力度,对严重违信者,纳入失信黑名单,进行联合惩戒。建设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,精准对接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,在项目审批、项目建设、生产经营等环节,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不可逾越的“红线”和“底线”,严格把好产业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关。
    (三)开展招商引资行动。
    加大全省招商引资工作力度,创新招商引资方式,改进招商引资手段,通过做好招商引资工作,推进产业项目建设。

    1.加强与央企合作。加强与央企对接联系,支持央企发挥产业、技术和管理优势,谋划建设重大产业项目。各地要紧盯央企投资计划,抓好已制定规划的实施。围绕央企产业技术优势,积极发展上下游产业链,通过央企产品技术外溢,组织地方企业与央企合作,建设配套产业项目。帮助央企进一步了解各地优势和潜力,谋划生成和投资建设新项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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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2.加强与广东省合作。充分利用与广东省合作机制,加强省际间、对口城市间的对接,谋划高质量项目进行推介,争取落地建设一批产业项目。研究建立产业项目信息交流制度,加强我省重大谋划项目信息的对口交流,吸引广东企业家来我省投资合作。定期组织开展对口招商和合作项目对接等活动,支持引导广东商会、行业协会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考察交流活动,推动产业项目合作。以智能制造、绿色食品、生物医药、文化旅游、健康养老等为重点,通过联合研发设计、生产基地建设等方式,推动建设一批两省产业优势互补,优化产业结构的重点合作项目。搭建人才信息共享交流平台,鼓励广东省高层次人才对口支持我省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,谋划建设一批战略新兴产业项目。
    3.加强军民融合。围绕军民融合共性强的海洋、太空、网络空间、新能源和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,支持我省军工企业依托技术、人才等优势,加强与战略投资者对接,谋划储备建设一批军民融合核心关键技术产业化、元器件生产、配套工程建设等重点产业项目。
    4.加强对俄合作。围绕对接“一带一路”建设,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,打造跨境产业链和产业集聚带,吸引境内外投资者建设产业项目。以哈尔滨新区、绥芬河—东宁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及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、综合保税区为平台,积极吸引利用外资,建设外向型产业项目。鼓励和扶持企业走出去,在俄远东地区发展“种养加”项目,吸引俄罗斯企业来我省投资农产品加工项目。推动黑瞎子岛保护与开放发展,鼓励建设生态旅游、现代物流等项目。
    5.开展大型招商活动。完善招商引资办法,充分利用中俄博览会、哈洽会、广交会、深交会等大型经贸活动平台,着力提升招商引资实效,推动项目线索变协议、变合同、变项目。扎实做好招商活动前的项目储备、洽谈签约等工作,提高招商引资针对性和精准性。制定招商项目线索台账,专人专责到底,跟踪问效。
    (四)开展开发区改革升级行动。
    认真落实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会议精神,加快体制机制创新,提升开发区建设水平,增强园区产业项目承载能力,重点推进哈尔滨新区、牡丹江国家级高新区、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区建设和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,打造区域创新示范引领高地,把开发区建设成为产业项目集聚区。高水平编制开发区发展规划,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,明确主导产业发展方向,围绕主导产业上下游延伸,加强产业项目谋划,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发展。加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,鼓励通过合规“PPP”等模式提升开发区基础设施水平。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,支持承载项目多、开发效果明显的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。建设“众创空间+孵化器+加速器+科技产业园”全链条孵化服务体系,推动开发区新产业、新商业模式集聚。创新开发区招商模式,找准结合点,积极开展产业化、专业化、国际化、网络化和精准化招商。探索创新委托管理模式,加强与广东省等地合作,发展“飞地经济”,引进战略投资者开发经营开发区,建设园中园。
    (五)开展政策保障行动。
    1.充分利用国家政策。加强对国家政策的梳理和宣传,引导企业准确对接国家政策要求,更加精准地利用国家政策,放大政策执行效果。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的争取力度,组织各地和企业提前与国家政策对标,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,扩大中央资金争取成果。
    2.完善省内支持政策措施。加大土地、环保、安全监管等领域对重点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,对重点产业项目给予用地倾斜,在环保、安全生产、用能用水价格等方面,研究制定支持政策。进一步落实《黑龙江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》,切实降低企业税费、融资、制度性交易、用工、用能、用地、物流等各方面成本。
    3.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。通过统筹现有经费渠道方式,对省级重大产业项目前期工作给予补助。充分利用现有专项资金、引导各类产业基金,加大对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。
    (六)强化产业项目建设组织行动。
    强化组织领导,压实主体责任,落实落靠推进措施,强化日常调度,严格目标考核,加快形成全省上下合力推进产业项目建设的工作新格局。
    1.强化组织领导。省级层面成立产业项目推进工作专班,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,省发改委、工信委、科技厅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,市(地)政府(行署)和省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任成员。各级政府承担产业项目建设推进工作主体责任,成立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工作专班,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,分管部门牵头推动,相关部门分工负责,形成工作合力。
    2.强化工作推进机制。省推进工作专班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,统筹协调全省项目推进工作,研究项目推进工作中的重大事项,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。各地要制定本地产业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,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,压实工作责任,层层传导压力,把各项工作落实落靠,把压力变成推进产业项目建设的动力。省市县要建立工作图谱,实行挂图作战,对新开工项目要按季度制定开工计划,明确时间表、路线图、任务书;对已开工项目要明确投资进度,加强督导考核,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投资。加强跟踪服务和通报调度,促进全省产业项目加快建设。
    3.建立完善产业项目统计监测体系。省统计局牵头,省发改委配合进一步完善全省产业项目统计监测体系,围绕“三篇大文章”“五头五尾”建立月度统计制度,实施月通报,及时发布全口径、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以及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情况。建立产业项目信息通报制度,按季度通报各地产业项目建设情况,推广各地推动产业项目建设好的经验和做法。每年对各地产业项目建设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,及时发现解决工作存在问题和困难。
    4.强化产业项目目标考核。将产业项目建设情况考核纳入年度市(地)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,科学设计考核指标体系,与各地经济总量占全省比重进行挂钩考核。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,对连续考核靠后的市地要约谈相关责任人,督促限期整改。建立全省产业项目建设考核机制,对产业项目谋划、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、“半截子”项目改造升级和腾笼出清、促进建成项目投产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。以2018年情况为基数,从2019年起对哈尔滨新区作为独立单位进行考核。强化正向激励,每年对考核排名前五位的市地和前十位的县,省政府给予一定资金奖励。各地要结合实际,建立本市地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工作目标考核体系,研究建立推进产业项目建设激励机制,激发调动各县(市、区)和相关部门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,推动产业项目各项工作取得实效。

附件:

2018年省重点产业项目汇总表(按责任主体分类).xls

2018年省重点产业项目计划表.xls

2018年省重点产业项目汇总表(按三篇大文章分类).xl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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